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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关于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17      作者:院办      阅读

  • 立法意见征集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1-11 08:00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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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监管效能,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

一、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moj.gov.cn 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
二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三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fgs@samr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四、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,邮政编码:100820。信封上请注明“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市场监管总局

2020年11月11日

相关稿件: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

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.jpg


责任编辑: 白海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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